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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近些年,随着社会的经济的飞速发展,望着居高不下的房价,更多的年轻则选择租房来居住,那么在租赁的过程中都要注意哪些呢?
租赁主体的审查:
(1) 承租方:要求租赁房屋的一方,对该主体的审查上要注意。
年龄上应为18周岁以上,符合法律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要有自己的收入来源,收入水平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精神智力状况上:需精神正常,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并能独立承担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于受其他人委托的:需出具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出租方:提供房屋,要求将该房屋出租的一方对于出租方本人的审查上:同上承租方年龄、精神智力状况、委托身份等情况的审查。
租赁客体的审查:
(1) 房产三证:
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证齐全是出租方合法出租,与承租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的法律基础,无法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产三证无法证明其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处分、收益的权利。
(2) 是否转租:
出租方并无房产三证,其房屋来源为从房东处承租而来,故其本人在这里成为转租人的身份,对待房屋转租的情况,要仔细审查了解该转租人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查明合同中是否订立有关于房屋转租情况处理的条款。原则上房屋转租需要房东提供同意转租的书面声明,否则未经房东允许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无效。
(3) 是否抵押:
除了仔细审查房产三证,房屋抵押的情况也要了解。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出租房屋的,无效。
(4) 是否共有: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并不一定就能判断该房屋独属该人所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有其他约定,婚后购买的财产为夫妻双方共有,因此在了解房屋产权情况时同时要了解该房屋是否共有,如为共有,该房屋的出租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声明表示同意。
租赁关系中应注意的问题:
(1) 不得出租的几种情况:
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由此会引起原出租方起诉原承租人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违章建筑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罚款,强令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进行处罚;
产权共有,未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房屋;已经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已经抵押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在法律上已经受到限制,将其房屋出租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2) 租赁期限: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