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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购房,大部分购买者都会按照购房合约在初期交一定的购房定金,但从交完定金到拿到房屋是长时间等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免发生一些意外。 时间一久就会遇到签约一方没收定金的情况,这可是严重违约。 当购房定金纠纷发生时我们要怎么处理呢? 1、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下家违约的话,上家可以没收定金;上家违约的话,下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下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而上家又需要用下家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下家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上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上家要求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上家违约。 3、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里,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上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1、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又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由于购房人的当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返还。由于开发商单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 2、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没有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无论谁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都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那么,收取的费用都应当返还。 万典律师提醒您:遇到房屋纠纷一定不要慌张,一定要找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万典律师房产部的律师有着多年房产纠纷讼诉经验,时刻等待着您的咨询,为您答疑解惑。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系专业化、规模化房产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多年的维权道路中律师团队已逐步探索出诉讼、裁决、调查、协调谈判等多种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维权战略体系,凭借法律与智慧、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解决当事人的房产纠纷问题。办理了无数经典案例,其强有力的风格、具有智慧的解决问题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业务范围:房屋拆迁纠纷,房屋征收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辩护案件,全盘战略,办案思路高瞻远瞩、精心谋划,维权战略稳打稳扎,以求完美实现每一位委托人的殷切厚望。打造品牌服务,追求卓越成就,聘请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是聘请了一个高度负责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律师热线:400-1789-688 固定电话:010-8639-30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A座1210室 电子邮件:15810784790@163.com https://www.wandianlv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