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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登记房屋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4-09 15:23:1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登记房屋怎么办?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很多地方开始如火如荼的开展房屋征收项目,这一项目的实施对于老百姓而言是一个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契机。然而在房屋征收过程实施的过程复杂,对于房屋的登记状况不同,且调查认定的方式也不同,今天小编就针对此类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
房屋的登记状况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已经合法登记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的处理只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补偿即可;而第二种则是没有经过依法登记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对于此类房屋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调查。对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其处理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