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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来了?央媒发声定调,专家提出“免征面积”,2类人受影响
2021 年10 月15 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出台房产税有利于抑制投机行为,高收入群体的住房面积大,价值大,因此不论是按照价格计税还是面积计税,都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出台房产税之后,能够有效抑制投资房产行为,特别是高收入群体拥有的房产面积更大,价格也更高,因此就需要缴纳更多的房产税,这势必会增加持有房产的成本;反之,对于手上只有1套房的刚需族来说,出台房产税的区别有限。
关于为什么要出台房产税,很多专家和媒体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例如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座谈会中提到,出台房产税是很复杂的问题,全面开征还需要时间,更为关键的是全球有房产税的国家中的99%都有一个原则——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说白了,出台房产税并不是为了把房价打下来,而是为了稳定。
无独有偶,从住建部、财政部等四个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试点城市和专家关于房产税的意见,再到国研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态,建议房产税改革按照20字思路进行:“两税合一、房地统一、住宅缴税、评估计税、消费立税”。
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财税专家张学诞提出了“免征面积”,以人均40平作为起征点,按照一家三口的标准来说,当住房面积超过120平才需要缴纳房产税;相比较之下,按照套数征收房产税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例如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提前为子女准备房子,尤其是成年之前,而这也是国内超过40%的城镇家庭拥有两套房的原因之一。
房地产税在实现共同富裕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房产是我国居民家庭的主要资产,房产作为居民财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征收房产税将有力缩小居民财产差距。第二,房产税将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必要补充,以摆脱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我国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相关收入,2020 年,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占比为94%,在地方本级主要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占比为44%。仅依赖于开发环节的土地财政难以为继,拓宽税源是必由之路。
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自2015 年6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地产税列入立法规划以来,房地产税多次出现在中央相关会议及文件中。2018-2019 年,连续两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到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21 年5 月11 日,财政部等4 部门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预示着房地产税到了实质推进的阶段。2021 年10 月15 日,习近平《求是》发文中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稳妥出台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的出台时机应是房地产上行或者平稳时期,边际影响最小,更容易被市场所接受,下行不合适。当房地产市场上行时,房地产税预期成本远低于房价和房租上涨的预期收益,征税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冲击。当市场下行,持有房地产的预期损失放大,使得持有者更急于脱手,加速房价下跌。
毫无疑问,在这种大环境下,2类人受到影响。
1、手上有多套安置房的人。众所周知,在过去的10多年里,很多城市通过拆迁改变了面貌,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拆迁户获得了几套安置房,如果房产税真的来了,那么不论是按照套数计税还是面积计税,拆迁户都无疑需要缴纳房产税,而且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每年缴纳金额也会逐渐提高。
2、刚刚置换大面积住房的人。不可否认,除了投资房产之外,很多人为了改善居住环境,从小房换到大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从房产税角度来说,如果住房面积过大,也需要缴纳更多的房产税,正如财税专家施正文所说,房产税对拥有高档住房的影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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