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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发布|公安部:从严处理涉家暴重大恶性案件,严防家暴反复发生

发布日期:2021-09-30 17:16:45

国新办发布|公安部:从严处理涉家暴重大恶性案件,严防家暴反复发生(图1)


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而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又以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居多。那么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受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这里万典律师指出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


国新办发布|公安部:从严处理涉家暴重大恶性案件,严防家暴反复发生(图2)


家庭暴力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身体暴力:对身体的各个部位直接施加的攻击行为,比如打耳光、揪头发、推搡、拳打脚踢、咬人、拧拽或者使用器物伤害对方的身体,比如用皮带抽打、用小刀扎、捅或者用烟头烫身体的某一部位;


2、精神暴力:通过侮辱、诽谤、辱骂、贬低、恐吓等方式,直接伤害对方的自尊心,使用拒绝沟通或者故意冷淡、不允许对方和外界接触、不给治病等手段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这是一种软暴力;


3、性方面暴力:在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时候,用暴力、胁迫手段威胁对方发生性关系,或残害对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4、经济控制:通过对家庭中的金钱财物、时间、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对方的行动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对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赖,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国新办发布|公安部:从严处理涉家暴重大恶性案件,严防家暴反复发生(图3)


国务院要求针对家暴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文件明确将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统计。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紧急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在家暴方面,公安部将加大接出警工作力度,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开展家庭暴力案件的跟踪回访,严防家庭暴力行为反复发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指出,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破坏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


未来提出健全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的合作机制,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地落实,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并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心理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最大限度的减少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后果。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警示、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从源头上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开展家庭暴力案件的跟踪回访,严防家庭暴力行为反复发生。

国新办发布|公安部:从严处理涉家暴重大恶性案件,严防家暴反复发生(图4)


这里万典律师告诉您如遭遇家暴应这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遭遇家暴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


要想在家暴案件中有效取证,可立即报警处理,也可立即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基层组织求助,根据民警出具的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基层组织的调解笔录均可构成家暴事实存在的证据链。


在家暴发生后,应立即至医院就诊,取得伤情记录,并妥善保管医院门诊病历、检查报告、诊疗发票等证据,若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委托法医鉴定的,立即配合进行法医鉴定。医院的病案材料和法医鉴定意见都是家暴侵权程度的有力证据。只有尽可能收集完整的证据以证明损害的事实及程度,才能为后期主张赔偿提供充足依据。



而且因家暴离婚,对施暴方可酌情少分财产


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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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万典律所告诉您,遇家暴可立即申请离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里万典律师叮嘱您


俗话说的好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在此再次提醒大家,受到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勇于站出来,并且要注意保留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家庭暴力,让家家户户都充满爱,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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