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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发布新规:工程建设案件有违法发包、挂靠等违法情形,应当通报行政机关(2020)
发布日期:2020-04-15 22:27:00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
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川高法发〔2020〕1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全省各级发展和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层报。
特此通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