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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财富风险与保障方法

发布日期:2020-04-03 21:10:53

先来看一组数据,全国结婚登记为713.0794万对,离婚登记为310.4131万对,离婚率43.55%。


(注:以上统计为2019年前三季度数据,来源于有关权威机构。统计范围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仅供参考。) 在家庭婚姻中,应尽量减少因离婚分割财产而造成的“人财两空”才是最现实的“止损”。
 01婚姻关系中,什么是个人财产,什么是共同财产
 从《婚姻法》角度,婚姻财产分成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类,这两类财产都可以因为离婚造成流失,但原因略有不同,个人财产流失主要是因为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一起无法区别,而致分割流失。
个人财产定义: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
比如:
(1)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2)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①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⑤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⑥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⑦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⑧科研津贴;
⑨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⑩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3)约定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财产定义: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比如: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02 房子:普通人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Q:房子虽然是TA买的,但这几年房子涨价的那部分钱,我可以分到吗?
A: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否则不会因为双方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Q:房子是TA买的,但是卖房后投资股票的收益,我可以分到一部分吗?
A: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卖房的钱投资获得的收益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Q:如果我们婚前签了合同,我愿意把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给TA,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后我可以反悔吗?A:可以反悔!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
Q:如果我们婚前签了合同,我已经办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TA反悔还有效吗?A:不能反悔!赠与财产转移后,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对收益方来说,如果要全面保护自己的权利,应当尽快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者办理公证手续,这样赠与一方就不能对赠与合同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归谁所有?
Q:我爸妈付了全款,把房子登记在了我名下,这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A:属于!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Q:买房时,我爸妈只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了我的名下,但父母没有明确说是我赠与我的,这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A:不属于!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前贷款所购房屋如何分割?
Q:我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婚后和TA一起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A:由双方协定分割!不能达成协定的,法院可以判房子归我名下,未还贷款属于我个人的债务。婚姻期间共同还款以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由我对TA进行补偿。
Q:我们的房子贷款都是我一个人还的,离婚时房子归我吗?A:一般情况下不归个人对于婚后还贷,只要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偿还。不能简单根据还款账户是在自己名下,每月都是自己的账户还款而主张还贷也是其个人财产。
除非,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所还贷款资金来源是个人财产。 
03保单:婚姻风险隔离
保险作为家庭财产之一,由于涉及到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等保险关系,保险的归属和分割显得稍为复杂,如果离婚时没有达成共识、分割清楚,甚至有可能出现理赔纠纷等问题。 保险属于共同财产吗?
从法律角度看,保单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交保费的时间”和“交保费用的什么钱”。如果结婚前就买了这份保险,且交完所有保费,这份保险就属于个人的财产。
如果结婚前就买了这份保险,交费延续到了婚后,婚后的保费也是用个人财产交的,这张保单也属于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保单属于个人,不会被分割。 

个人所有
 
 

1、婚前自己购买的保险,且缴费期在婚前结束

2、父母出钱为自己买的保险

3、因遭遇不幸,一方获得的保险金。

4、父母不幸身故,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

5、婚前或者婚后已公证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

 

共同所有
 
 

1、婚前自己购买的保险,但是婚后仍然在缴费,且不能证明是个人婚前财产缴纳的

2、婚后购买的保险

3、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婚后的收益部分

 《婚姻法》在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有: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获得的医疗、残疾以及重疾赔偿金等人身属性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的保险怎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11月21日正式印发《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换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如购买的保险为人身保障型保险,离婚时应当在剩余保险期限对应的保费范围内给对方以补偿。如购买的是返还型保险或投资型保险,离婚时分割的应当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如离婚时保险尚不具有现金价值的,应当分割该保险被退保时退回的相关款项。 简单来说就是两种方案:
1. 退保,将现金价值平分;2. 不退保,补偿给对方一半的现金价值,以后的保费自己出,保障继续。 央视一套《今日说法》栏目曾报道过这样一个真实案例: 家住江苏昆山的李女士2014年底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2年前购买的一款大病保险获保险理赔金82万元。 李女士的丈夫周某在上海做些小生意,原来每个月回家一次,看到李女士患癌后渐渐的连家都不回了,据老乡们介绍周某在上海早已和别的女人同居了。 后来周某得知82万元理赔金后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并要求分割这82万保险理赔金。理由就是购买保险是在婚后,82万元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理由是,82万元属于保险理赔金,根据《保险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给孩子买的保险怎么办?
大部分有风险管理意识的家庭都会给孩子买保险,婚内给孩子买的保险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商保费缴纳方式,可由一方支付后期保费,也可由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金的方式,共同履行孩子保险的缴费义务。 一生举案齐眉,是凤毛麟角;磕磕绊绊中渐渐磨合走完一生,是幸运。因为各种原因感情难以维系,和平分手,好聚好散,依法财产分割也还算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