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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闹上法庭,竟然都不要孩子?!法院的判罚真的亮了!

发布日期:2020-04-03 20:12:38

整理人:兰玲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可居然有父母不想要孩子?!近日,江苏南通如东县一对夫妻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两人均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法院最后判决不!许!离!

2015年,江苏南通小伙孙某和鲍某结婚,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儿子。可是结婚不久,夫妻二人常常因琐事发生矛盾,感情逐渐产生裂痕。2019年1月,鲍某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孙某离婚,并表示自己不愿抚养孩子,要求男方抚养。意外的是,庭审中,孙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也不愿意抚养婚生子。

对此,庭审法官表示:这种不顾孩子的身心健康,拒绝抚育小孩的行为很不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法官表示,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在所难免,但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共同为其提供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最终,法院对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希望在这段时间中他们对小孩的抚育问题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妥善解决小孩的生活和学习。其实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江苏太仓“90后”夫妻闹离婚都不想要孩子男方抚养好,男方家庭条件比我好。女方抚养好,因为世上只有妈妈好今年2月,江苏苏州太仓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小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当法官问到还未满周岁的孩子归谁时,双方都不想要。庭上,男方小黄表示,自儿子出生以来,其父母为儿子看病已经花去不少费用,同时要求由女方小马来抚养儿子。小马则表示,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足,无法承担照顾孩子的重任,希望孩子由小黄来抚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人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不仅意味着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也意味着婚后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子女抚养义务。希望双方冷静思考,不仅要思考两人的婚姻问题,更要思考对孩子的责任问题,而不是在未妥善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情况下仅考虑婚姻的解除,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