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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签订拆迁协议后如何维护权益
河北唐山:签订拆迁协议后如何维护权益
申请人:唐 X
委托代理人:王卫州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案情简介:
房屋拆迁协议涉及拆迁户的重大利益,一旦签订拆迁协议便意味着拆迁户的
补偿标准尘埃落定,而且签订拆迁协议之后,拆迁方也不会再重视拆迁户的补偿
问题,但是如果签订协议之后发现补偿问题存在不合理,需要维护权益应如何操
作呢?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唐 x 原房屋位于该县玉滨公路项目用地范围之内,因项
目建设需要,唐 x 在该县国土资源局的劝说之下与其签订《玉滨公路拆迁补偿协
议书》,但是签订协议之后唐 x 发现补偿标准严重不合理,根据拆迁协议所获补
偿不足以保障购买同等面积房屋,于是唐 x 委托我所王卫洲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受理案件后本所经认真研究和调查,发现玉滨公路建设项目所用土地尚未获
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只是取得省发改委批准立项,但是县政府以省发改
委批准立项为由,发布《玉滨公路工程建设征收土地补偿通告》开始实施征地拆
迁,本所了解案情之后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原告与被告 2011 年
4 月 5 日签订的《玉滨公路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判决被告对原告的房屋实施
拆迁。”并同时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查处非法征地,由于国土资源局的不作
为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履行职责查处违法征地。在本案进行过程
中该县曾数次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对唐 x 实施强制拆迁,但都因法律程序的进行而
被迫放弃。
案件结果:
最终唐 x 的房屋所有权得到有效的保护,该县经认真研究发现对唐 x 的补偿
确实存在不合理,并积极与唐协商,唐 x 的补偿标准得到很大提高达到了周边房
地产市场价格,最终双方达成协调一致,获得双赢的结果。